发布日期:2024-01-31 23:25:24

2021年响水县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

今天给各位分享2021年响水县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一名法定监护人到学校报名登记(适龄儿童居家监测)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2021年响水县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

2、江苏盐城响水县实验小学2015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3、来了!响水2022年学校招生公告

  NEW

  新学期·新起点

  根据《2021年响水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施教区范围

  1.黄海路以西、通榆河以东、珠江路以北、响灌路以南

  2.幸福路以西、通榆河以东、响灌路以北、灌河以南

  二、报名条件

  1.施教区内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未入学儿童。

  2.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范围内有住宅性质房产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同户籍)。

  三、报名登记时间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分时段分区域进行报名登记,具体安排如下:

  8月20日-22日

  (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8月20日 黄海路以西,幸福路以东,双园路以南,珠江路以北。

  8月21日 幸福路以西,通榆河以东,双园路以南,珠江路以北。

  8月22日 黄海路以西,通榆河以东,响灌路以南,双园路以北。

  幸福路以西、通榆河以东、响灌路以北、灌河以南

  四、报名登记地点

  响水县实验小学本部教学楼

  南楼一楼

  校园一角

  五、报名登记材料:

  1.户口证明材料:

  法定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需复印户主、法定监护人、孩子共3项内容),如适龄儿童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还需携带父母结婚证及复印件。

  2.房产证明材料

  提供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范围内的住宅性质房产相关证明:

  (1)父母或适龄儿童房产: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提供该房产水电费发票(或网络缴费截图)、购房契税发票、首付款发票至少一种原件和复印件。

  (2)单位公房、拆迁户等:提供单位证明、拆迁协议、水电发票等可证明实际居住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无独立房产和共有房产,孩子出生后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或一直与老人在一起生活;城区老住户适龄儿童出生后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且在一起生活、无户口迁移史。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提供该房产水电费发票(或网络缴费截图)、购房契税发票、首付款发票至少一种原件和复印件;提供父母和入学儿童无房产证明原件。

  3.其它材料:

  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一名法定监护人到学校报名登记(适龄儿童居家监测)。请家长预先在家测量体温、申报苏康码和行程码便于在大门口现场查验,同时要提供“近期核酸检测信息”。登记时请全程佩戴口罩,严格遵守“1米线”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得聚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来校家长须无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否则由其他符合要求的监护人报名。

  2.请家长按学校建议的报名时间及对应区域进行错时错峰报名,避免拥挤。提倡绿色出行,可选择步行或非机动车,车辆有序停放(建议不要开汽车)。

  3.来响就业创业人员适龄子女到县东方红小学报名点登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需提供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用工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4.适龄儿童户籍、房屋所有权证等有效证件认定的截止时间为今年7月31日前。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5.所有适龄儿童入学后,不得骑车或乘坐非标三四轮车、非营运车辆上下学,不得在社会托教机构就餐、住宿,一律由监护人接送或自行上下学。

  六、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18105119300

  13962019815

  响水县实验小学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点击蓝字

  2021

  关注我们

  编辑 | 潘 宇

  审核 | 孙国群

  往期精彩回顾  响水县实验小学2015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根据《2015年响水县城公办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和《响水县城公办小学施教区划分方案》等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校2015年一年级招生登记工作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施教区内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登记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3:00-6:00。)

  8月7日 幸福路以东,黄海路以西,响灌路以南,珠江路以北。

  8月8日 幸福路以西,通榆河以东,响灌路以南,珠江路以北。

  8月9日 幸福路以西,通榆河以东,响灌路以北,灌河以南。

  三、登记地点

  响水县实验小学本部校园内(幸福路)

  四、登记办法

  1.符合我校施教区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本部报名登记。

  2. 报名登记时须提交: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所有页码),与适龄儿童户籍一致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页码)、或购房有效合同及购房契税发票(所有页码),缴纳的水电费等原始票据,适龄儿童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儿童保健接种卡、幼儿园成长记录册、幼儿园毕业证明等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儿童2寸照片1张。

  五、相关说明

  1.总体原则:适龄儿童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内常住户口,户口原则上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相符。

  2.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外均无房产(需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开具无房证明),但随其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且无户口迁移史的,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认定。

  3.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外无房产,但长期实际居住在施教区范围内由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住房(非办公用房)内,其住户可提供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正常居住(原则上应有3年)的有效证明材料进行认定。

  4.商业用房、办公用房、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均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

  5.每套房屋只能有一个家庭的子女在所属施教区公办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除外)。即,凡已用于施教区生源资格认定的住房在小学阶段6年内,不再作为其他家庭新生入学资格认定的条件。

  6.听力为二级聋以上级,矫正视力在0.3以下及中重度智障儿童,由教育局安置到县特殊学校就读。

  7.我校在进一步审核报名儿童的相关材料并核查实际常住地址后,由教育局再组织复查。

  8.对已经报名登记,但经过核查不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儿童,我校将及时告知家长。

  9.本公告除在我校本部和东方红校区门前公布外,还将张贴在我校施教区内的县政府等公告栏内。

  10. 一名儿童只能由一位监护人陪同进校园报名登记。请家长带好儿童,注意安全。

  响水县实验小学

  二○一五年八月四日  一、响水县实验小学

  2022年关于对施教区内入学适龄儿童登记的公告

  根据《2022年响水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要求,我校拟对2022年施教区内适龄儿童进行登记。

  01

  施教区范围

  1.响灌路以南,珠江路以北,通榆河以东,黄海路以西区域;

  2.灌河以南,响灌路以北,通榆河以东,幸福路以西区域。

  02

  报名条件

  1.施教区内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未入学儿童。

  2.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范围内有住宅性质房产(原则上适龄儿童应与法定监护人同户籍)。

  03

  报名登记时间、地点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分时段分区域进行报名登记,具体安排如下:

  地点:实验小学本部,南教学楼一楼,按顺序领号报名登记。

  8月19日-22日

  (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8月19日 黄海路以西,幸福路以东,双园路以南,珠江路以北;

  8月20日 幸福路以西,通榆河以东,双园路以南,珠江路以北;

  8月21日 黄海路以西,通榆河以东,响灌路以南,双园路以北;

  幸福路以西、通榆河以东、响灌路以北、灌河以南;

  8月22日 施教区内未登记的补登记。

  04

  报名登记所需材料

  1.户口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法定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需家长自行提前复印户主、法定监护人、孩子共3项的内容)

  (2)如适龄儿童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还需携带父母结婚证及复印件。

  2.房产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范围内的住宅性质房产相关证明:

  (1)商品房:提交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所在区域房产证明(房产证或已交付房屋的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购房发票(通用机打)。

  (2)单位公房、拆迁户等:提供单位证明、拆迁协议、水电发票(与监护人一致)等可证明实际居住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农村老自建房:准备建筑许可证(或用地许可证等)、水电通用机打发票等。

  (4)法院裁定房产转让的:准备法院裁定书、水电通用机打发票。

  (5)无房产证的经济适用房、集体小产权房:准备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水电通用机打发票等。

  满足以下条件可凭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施教区内房产申请入学: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无独立房产和共有房产,孩子的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或在一起生活(需提供无房产证明原件,正常工作日提前到行政大厅房管所窗口打印);

  (2)城区老住户适龄儿童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或在一起生活。

  3.其它材料

  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

  05

  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按照《暑假期间师生返校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家长进入校园要严格落实“一查一扫”(查健康码、扫场所码),并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对个别特殊情况未达到进入校园条件的家长和学生,可委托他人进行报名,也可通过视频等方式进行报名。

  2.请家长按建议的报名时间及对应区域进行错时错峰报名,避免拥挤。提倡绿色出行,可选择步行或非机动车,车辆不进校园,有序停放(建议不要开汽车)。

  3.来响就业创业人员适龄子女到县东方红小学报名点登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需提供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用工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4.适龄儿童户籍、房屋所有权证等有效证件认定的截止时间为今年7月31日前。登记时,我校将对所提供的原始材料现场扫描,建立电子档案,并到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报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5.所有适龄儿童入学后,不得骑车或乘坐非标三四轮车、非营运车辆上下学,不得在社会托教机构就餐、住宿,一律由监护人接送或自行上下学。

  06

  特别说明

  施教区内二至六年级转学生,请参照一年级新生报名条件,携带户口及房产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学生素质报告书,于8月19-22日到学校办理转学手续。

  咨询电话:0515-86888882。

  (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响水县实验小学

  2022年8月16日

  8月29日傍晚6时许,江苏盐城市建湖县公安局发布警方通报称,2020年8月16日,我县某居民小区外停放的一辆面包车内发现一具外地女性尸体。接报后,市、县公安机关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全力开展侦查工作,迅速查明死者身份并锁定庞国民(男,42岁)有重大作案嫌疑。

  通报显示,连日来,专案民警夜以继日、连续奋战,奔赴多省市对庞国民开展追踪抓捕,后将其围堵于山东省梁山县一农村区域。8月28日凌晨,专案民警发现其尸体,经勘查检验,查明系喝农药自杀死亡。案件成功告破。

  8月29日傍晚6时许,江苏盐城市建湖

  8月29日傍晚6时许,江苏盐城市建湖县公安局发布警方通报称,2020年8月16日,我县某居民小区外停放的一辆面包车内发现一具外地女性尸体。接报后,市、县公安机关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全力开展侦查工作,迅速查明死者身份并锁定庞国民(男,42岁)有重大作案嫌疑。

  通报显示,连日来,专案民警夜以继日、连续奋战,奔赴多省市对庞国民开展追踪抓捕,后将其围堵于山东省梁山县一农村区域。8月28日凌晨,专案民警发现其尸体,经勘查检验,查明系喝农药自杀死亡。案件成功告破。

  县公安局发布警方通报称,2020年8月16日,我县某居民小区外停放的一辆面包车内发现一具外地女性尸体。接报后,市、县公安机关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全力开展侦查工作,迅速查明死者身份并锁定庞国民(男,42岁)有重大作案嫌疑。

  通报显示,连日来,专案民警夜以继日、连续奋战,奔赴多省市对庞国民开展追踪抓捕,后将其围堵于山东省梁山县一农村区域。8月28日凌晨,专案民警发现其尸体,经勘查检验,查明系喝农药自杀死亡。案件成功告破。

  二、响水县东鸣湖实验学校

  招生公告

  2022年秋季学期

  2022年初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响水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文件要求,响水县东鸣湖实验学校定于2022年8月19日至22日进行初一年级学生报名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施教区范围

  金海路以东响水镇和开发区所属区域。

  二

  报名登记时间、地点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分时段分区域进行报名登记,具体安排如下:

  8月19日-22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6:00)

  珠江路校区:

  19日:灌河以南,灌江路以北,金海路以东,响坎河以西。

  20日:灌河以南,灌江路以北,响坎河以东,和谐路以西。

  21日:灌河以南,灌江路以北,和谐路以东隶属响水镇和开发区所属区域。

  22日:施教区内因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报名的学生。

  地点:东鸣湖实验学校珠江路校区初中部教学楼一楼。

  东鸣湖校区:

  19日:灌江路以南,迎宾大道以北,金海路以东,响坎河以西。

  20日:灌江路以南,迎宾大道以北,响坎河以东,和谐路以西。

  21日:灌江路以南,迎宾大道以北,和谐路以东隶属响水镇和开发区所属区域。

  22日:施教区内因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报名的学生。

  地点:东鸣湖实验学校初中部教学楼一楼。

  三

  报名对象

  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户籍或房产要求的小学毕业生。

  四

  报名登记所需材料

  1.户口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户口簿需复印户主、法定监护人、孩子共3页的内容),如适龄儿童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还需携带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出生证明、结婚证等)。

  2.房产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范围内的住宅性质房产相关证明:

  (1)商品房:提交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所在区域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2)单位公房、拆迁户等:提供单位证明、拆迁协议、水电发票(与监护人一致)等可证明实际居住的材料。

  (3)农村老自建房:准备建筑许可证(或用地许可证等)、水电通用机打发票等。

  (4)法院裁定房产转让的:准备法院裁定书、水电通用机打发票。

  (5)无房产证的经济适用房、集体小产权房:准备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水电通用机打发票等。

  满足以下条件可凭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申请入学: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无独立房产和共有房产,孩子的户口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或在一起生活(需提供无房产证明);

  (2)城区老住户适龄儿童户口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或在一起生活。

  3.小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

  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按照《暑假期间师生返校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对个别特殊情况未达到进入校园条件的家长和学生,可委托他人进行报名,也可通过视频等方式进行报名。在按照市外(省外、省内外市)师生员工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的基础上,进入校园要严格落实“一查一扫”(查健康码、扫场所码),并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

  2.请家长按学校建议的报名时间及对应区域进行错时错峰报名,避免拥挤。提倡绿色出行,可选择步行或非机动车,车辆有序停放(建议不要开汽车)。

  3.县城小学毕业的,监护人在县城务工且无自有住房的,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初中登记就读。有意向在县城就读初中的,请携带户口本、小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响水县实验初级中学申请办理报名入学登记手续,填写《2022年小学毕业生入学初中登记表》,由县局统筹安排入学或回原籍就读。

  4.来响创业就业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就读县城公办初中的,到响水县实验初级中学报名点申请办理报名入学登记手续,需提供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用工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由县统筹安排入学。

  5.非毕业生,符合施教区条件的,直接到相关学校申请办理报名入学登记手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6.适龄儿童户籍、房屋所有权证等有效证件认定的截止时间为今年7月31日前。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7.所有适龄儿童入学后,不得骑车或乘坐非标三四轮车、非营运车辆上下学,不得在社会托教机构就餐、住宿,一律由监护人接送或自行上下学。

  咨询电话:051568871719

  响水县东鸣湖实验学校

  2022年8月16日

  三、2022招生公告

  响水县实验初级中学

  ▪学校简介

  学校位于响水县城黄海路96号,学校占地193亩,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现有教职工近400人,其中市县骨干教师87人。

  多年来学校坚守“科学民主,创新进取”校风,遵循“进德敬业,精业博学”教风,发扬“好学好问,善思善行”学风,积极响应教育改革,打造“三标六步好课堂”,获得省内外专家认可。

  学校先后获得“江苏省文明校园 ”“江苏省绿色校园 ”“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校园心理剧创作示范校”“盐城市思政育人特色学校”“ 盐城市文明校园”等称号,被评为“盐城市委先进基层党组织” “响水县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响水县文明单位”“响水县德育工作五星级先进集体”。

  ▪招生公告

  根据《响水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文件要求,响水县实验初级中学定于2022年8月19日至22日进行初一年级学生报名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施教区范围

  1.灌河以南,迎宾大道以北,黄海路以东,金海路以西区域;

  2.珠江路以南,迎宾大道以北,通榆河以东,黄海路以西区域;

  3.通榆河以西除通榆河、通榆河引水河、灌河所围区域以外响水镇所属区域。

  二

  报名登记时间、地点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分时段、分区域进行报名登记,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8月19日— 22日

  上午7:00—11:00;

  下午3:00—7:00。

  地点:励志楼一楼。

  8月19日:灌河以南,迎宾大道以北,黄海路以东,金海路以西区域;

  8月20日-21日上午:珠江路以南,迎宾大道以北,通榆河以东,黄海路以西区域;

  8月22日:通榆河以西除通榆河、通榆河引水河、灌河所围区域以外响水镇所属区域。

  三

  报名对象

  1.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户籍或房产要求的小学毕业生;

  2.县城小学毕业但无对应县城初中施教区的学生;

  3.来响创业就业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四

  报名登记所需材料

  1.户口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户口簿需复印户主、法定监护人、孩子共3页的内容),如适龄儿童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还需携带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出生证明、结婚证等)。

  2.房产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范围内的住宅性质房产相关证明:

  (1)商品房:提交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所在区域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2)单位公房、拆迁户等:提供单位证明、拆迁协议、水电发票(与监护人一致)等可证明实际居住的材料。

  (3)农村老自建房:准备建筑许可证(或用地许可证等)、水电通用机打发票等。

  (4)法院裁定房产转让的:准备法院裁定书、水电通用机打发票。

  (5)无房产证的经济适用房、集体小产权房:准备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水电通用机打发票等。

  满足以下条件可凭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申请入学:

  ①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无独立房产和共有房产,孩子的户口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或在一起生活(需提供无房产证明);

  ②城区老住户适龄儿童户口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或在一起生活。

  3.小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

  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按照《暑假期间师生返校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对个别特殊情况未达到进入校园条件的家长和学生,可委托他人进行报名,也可通过视频等方式进行报名。在按照市外(省外、省内外市)师生员工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的基础上,进入校园要严格落实“一查一扫”(查健康码、扫场所码),并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

  2.请家长按学校建议的报名时间及对应区域进行错时错峰报名,避免拥挤。提倡绿色出行,可选择步行或非机动车,车辆有序停放(建议不要开汽车)。

  3.县城小学毕业生,监护人在县城务工且无自有住房的,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初中登记就读。有意向在县城就读初中的,请携带户口本、小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响水县实验初级中学报名点申请办理报名入学登记手续,填写《2022年小学毕业生入学初中登记表》,由县局统筹安排入学或回原籍就读。

  4.来响创业就业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就读县城公办初中的,到响水县实验初级中学报名点申请办理报名入学登记手续,需提供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用工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5.非县城小学毕业生,符合施教区条件的,直接到相关学校申请办理报名入学登记手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6.适龄儿童户籍、房屋所有权证等有效证件认定的截止时间为今年7月31日前。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7.所有适龄儿童入学后,不得骑车或乘坐非标三四轮车、非营运车辆上下学,不得在社会托教机构就餐、住宿,一律由监护人接送或自行上下学。

  咨询电话:0515-81188299

  响水县实验初级中学

  2022年8月16日

  四、响水县向阳中学2022年秋学期初一招生公告

  响水县银河路小学2022年关于对施教区内入学适龄儿童登记的公告

  开始招生啦!

  根据《2022年响水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要求,我校拟对2022年施教区内入学适龄儿童进行登记。

  施教区范围

  1. 珠江路以南,迎宾大道以北,黄海路以东,金海路以西区域;

  2. 珠江路以南,灌江路以北,通榆河以东,黄海路以西区域。(此区域为银河路小学和通榆河小学双选学区,只可选其一报名,不可两校同报)

  报名条件

  1.施教区内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未入学儿童。

  2.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范围内有住宅性质房产的适龄儿童。

  报名登记时间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分时段分区域进行报名登记,8月19日-22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安排如下:

  8月19日:珠江路以南,灌江路以北,通榆河以东,黄海路以西区域。

  8月20日:珠江路以南,灌江路以北,黄海路以东,金海路以西区域。

  8月21日:灌江路以南,黄河路以北,黄海路以东,金海路以西区域。

  8月22日:黄河路以南,迎宾大道以北,黄海路以东,金海路以西区域。

  每天报名登记区域请见施教区示意图。

  报名登记地点

  响水县银河路小学六号楼1楼

  报名登记所需材料

  01

  户口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户口簿需复印户主、法定监护人、孩子共3页的内容,可复印一张A4纸上),如适龄儿童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还需携带父母结婚证。

  02

  房产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范围内的住宅性质房产相关证明:

  (1) 商品房:提交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所在区域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2)单位公房、拆迁户等:提供单位证明、拆迁协议、水电发票(与监护人一致)等可证明实际居住的材料。

  (3)农村老自建房:准备建筑许可证(或用地许可证等)、水电通用机打发票等。

  (4)法院裁定房产转让的:准备法院裁定书、水电通用机打发票。

  (5)无房产证的经济适用房、集体小产权房:准备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水电通用机打发票等。

  满足以下条件可凭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申请入学: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无独立房产和共有房产,孩子的户口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或在一起生活(需提供无房产证明);

  (2)城区老住户适龄儿童户口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或在一起生活。

  03

  其它材料

  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04

  材料准备示例

  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按照《暑假期间师生返校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对个别特殊情况未达到进入校园条件的家长和学生,可委托他人进行报名,也可通过视频等方式进行报名。进入校园要严格落实“一查一扫”(查健康码、扫场所码),并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登记时请全程佩戴口罩,严格遵守“1米线”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得聚集。

  2.请家长按学校建议的报名时间及对应区域进行错时错峰报名,避免拥挤。提倡绿色出行,可选择步行或非机动车,车辆有序停放(建议不要开汽车)。

  3.来响就业创业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到县东方红小学报名点登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需提供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用工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4.适龄儿童户籍、房屋所有权证等有效证件认定的截止时间为今年7月31日前。报名登记期间,我校将对所提供的原始材料进行电子扫描,建立电子档案,并组织核查。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报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5.所有适龄儿童入学后,不得骑车或乘坐非标三四轮车、非营运车辆上下学,不得在社会托教机构就餐、住宿,一律由监护人接送或自行上下学。

  6.施教区内二至六年级转学生,请参照一年级新生报名条件,携带户口及房产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学生素质报告书,于8月23日到学校办理转学手续。

  7.其他事宜,请现场咨询或关注响水县银河路小学公众号。

  招生期间咨询电话: 13851194946

  招生期间咨询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五、—响水县通榆河小学—

  开始

  招生

  2022年秋学期新生报名开始啦

  根据《2022年响水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要求,我校拟对2022年施教区内入学适龄儿童进行登记。

  一、施教区范围

  1.灌江路以南,迎宾大道以北,通榆河以东,黄海路以西区域;

  2.珠江路以南,灌江路以北,通榆河以东,黄海路以西区域,此区域为“双选”;

  3.小尖镇中舍村、郭庄村、四丰村。

  二、报名条件

  1.施教区内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未入学儿童。

  2.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范围内有住宅性质房产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登记时间、地点

  8月19日-8月22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分时段分区域进行报名登记,具体安排如下:

  8月19日:珠江路以南,灌江路以北,通榆河以东,黄海路以西区域。(此区域为银河路小学和通榆河小学双选学区,只可选其一报名,不可两校同报);

  8月20日:灌江路以南,黄河路以北,通榆河以东,黄海路以西区域;

  8月21日:黄河路以南,银河路以北,通榆河以东,黄海路以西区域;

  8月22日:银河路以南,迎宾大道以北,通榆河以东,黄海路以西区域的城南居委会老住户;郭庄村、四丰村、中舍村。

  登记地点:响水县通榆河小学C楼1楼。

  四、报名登记所需材料

  1.户口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户口簿需复印户主、法定监护人、孩子共3页的内容),如适龄儿童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还需携带父母结婚证。

  2.房产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范围内的住宅性质房产相关证明:

  (1)商品房:提交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所在区域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2)单位公房、拆迁户等:提供单位证明、拆迁协议、水电发票(与监护人一致)等可证明实际居住的材料。

  (3)农村老自建房:准备建筑许可证(或用地许可证等)、水电通用机打发票等。

  (4)法院裁定房产转让的:准备法院裁定书、水电通用机打发票。

  (5)无房产证的经济适用房、集体小产权房:准备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水电通用机打发票等。

  满足以下条件可凭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申请入学: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无独立房产和共有房产,孩子的户口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或在一起生活(需提供无房产证明);

  (2)城区老住户适龄儿童户口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或在一起生活。

  3.其它材料

  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五、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按照《暑假期间师生返校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对个别特殊情况未达到进入校园条件的家长和学生,可委托他人进行报名,也可通过视频等方式进行报名。进入校园要严格落实“一查一扫”(查健康码、扫场所码),并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

  2.请家长按学校建议的报名时间及对应区域进行错时错峰报名,避免拥挤。提倡绿色出行,可选择步行或非机动车,车辆有序停放(建议不要开汽车)。

  3.来响就业创业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到县东方红小学报名点登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需提供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用工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4.适龄儿童户籍、房屋所有权证等有效证件认定的截止时间为今年7月31日前。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5.所有适龄儿童入学后,不得骑车或乘坐非标三四轮车、非营运车辆上下学,不得在社会托教机构就餐、住宿,一律由监护人接送或自行上下学。

  6.施教区内(不含双选区域)二至六年级转学生,请参照一年级新生报名条件,携带户口及房产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学生素质报告书,于8月19-22日到学校办理转学手续。

  咨询电话:

  陈老师 13912591913

  范老师 15161935577

  咨询时间:

  上午 8:00-11:00

  下午 2:30-5:30

  响水县通榆河小学

  2022年8月16日


2021年响水县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一名法定监护人到学校报名登记(适龄儿童居家监测)2021年响水县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 2021年响水县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已关闭评论
  • A+
所属分类: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