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2-12 11:27:17

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湖南考区考试公告

今天给各位分享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湖南考区考试公告的知识,其中也会对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湖南考区考试公告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山东省财政厅 网上报名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甘肃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3、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湖南考区考试公告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鲁财会〔2021〕75号

  各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省属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1〕8号)要求,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2022年5月(初级、高级)、9月(中级)举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五)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以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参加相应考试。

  (六)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工作后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会计工作年限从第一学历毕业时间算起。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为非全日制的,学习期间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合并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为全日制的,学习期间不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报考中级和高级资格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会计工作年限的继续教育记录,继续教育记录以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记录为准。

  (七)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3.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二)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三)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考试于2022年5月7日至11日,5月14日至15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共14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7日至11日

  5月14日至15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2年5月7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3.中级资格考试于2022年9月3日至5日举行,共3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3日至5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1.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5日—24日14:00,考试报名、网上审核及缴费时间于1月24日14:00截止。

  2.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31日14:00,考试报名、网上审核及缴费时间至3月31日14:00截止。

  3.报考人员应于缴费完成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是否成功。逾期未缴费的视同放弃报名资格,缴费截止后系统关闭,不再接受补报。

  (二)报名方式

  1.报名网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会计管理(http://czt.shandong.gov.cn/col/col17084/index.html)“会计职称业务办理初级、中级、高级资格网上报名”或山东会计信息网(http://www.sdkjxxw.cn/)“会计初级、中级、高级资格报名系统”。

  2.初级资格报考人员应于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注册并填报个人有关信息,上传本人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明原件和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打印报名信息表留存。

  3.高级资格报考人员应先进行信息采集,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应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注册并填报个人有关信息,上传单位盖章确认的《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从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并盖章上传,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考生档案所在部门盖章),经所选报名点网上审核通过后缴费。

  4.中级资格报考人员应先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并于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注册并填报个人有关信息,经所选报名点审核通过后缴费,并打印报名信息表留存。

  5.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的方式。网上审核由各报名点负责,报名人员不需进行现场审核,对提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2020—2021年度报考过的会计初级、中级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经报名系统自动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缴费。

  四、注意事项

  (一)我省会计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于2022年4月8日前,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于8月10日前在山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和山东会计信息网公布,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二)会计初级、中级资格考务费每科次56元,高级资格考务费每科次100元。

  (三)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名、交费等事宜,填报信息应真实完整,照片应人脸清晰、亮度适中。报考人员缴费完成后,报考信息、照片将无法修改,因填报信息、上传照片错误或照片不清晰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或因漏缴费用导致报名失败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应充分了解有关考试信息,请勿让他人或培训机构代报名,因代报名造成的有关问题,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当年中级资格考试不能举行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中级资格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1年。

  (五)考试结束后,将对答卷的雷同情况进行排查。确认为雷同试卷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财政局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报名条件审核报考人员考试资格,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

  (二)各市财政局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市财政局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确保202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四)各市财政局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时研判情况,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2月21日

  下一步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甘肃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甘财会[2023]3号

  各市(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新区财政局、组织部,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办公室(厅),中央在甘有关单位、各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安排,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分别于2023年5月(初级、高级)、9月(中级)举行。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五)本通知“一、报名条件”(二)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六)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七)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初级、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人员,统一集中在兰州参加考试。

  二、报名办法及条件审核

  (一)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核采取考试后审核确认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报考初级资格人员,自行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入“考试报名”专区,选择相应省、市、报名点,填写本人相关信息,上传照片,打印报考人员信息表。

  2.报考人员打印信息表后,自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可完成报名。并于2023年4月25日起至参加考试当日止,自行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

  3.参加考试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经审核确认后,关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领证通知,到所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初级资格证书。

  (二)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核采取考试前网上审核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报考高级资格人员,如以前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须先登录“甘肃省财政厅网站-甘肃会计专栏”,进入“甘肃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信息采集审核通过需1-2个工作日。

  2.已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报考人员,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入“考试报名”专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像素295*413);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照片文件类型须为.jpg,要求宽>=300像素,高>=400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80KB);学历证书(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原件(照片文件类型须为.jpg,要求宽>=700像素,高>=500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50KB);会计师资格证书原件(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要求宽>=550像素,高>=400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80KB);。

  3.报考人员注册成功后,打印信息表,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及上级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后登录报名系统,拍照上传盖章后的信息表(照片文件类型须为.jpg,要求宽>=650像素,高>=900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50KB)。

  4.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报名页面审核状态,审核通过后,自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可完成报名。

  5.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于2023年4月25日起至参加考试当日止,自行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按时在兰州参加考试。

  6.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将该年度高级资格考试并入2023年度参加考试的考生,于2023年4月25日起至参加考试当日止,自行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直接打印准考证,按时在兰州参加考试。

  (三)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核采取考试后现场审核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报考中级资格人员,如以前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须先登录“甘肃省财政厅网站-甘肃会计专栏”,进入“甘肃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信息采集审核通过需1-2个工作日。

  2.已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报考人员,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入“考试报名”专区,选择相应省、市、报名点,填写本人相关信息,上传照片,打印报考人员信息表,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妥善保管,切勿丢失。

  3.报考人员打印信息表后,自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可完成报名。

  4.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于2023年8月25日起至参加考试当日止,自行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

  5.考试成绩当年度全科合格或连续两个年度全部科目合格人员,于2023年11月17日前持报考人员信息表、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居民身份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审核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非甘肃籍考生应提供在甘工作单位证明、居住证或居住证明、近两年在我省社保缴纳证明等),到报名时所选择的市(州)进行现场审核。报名条件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关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领证通知,到所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中级资格证书,报名条件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考试成绩无效。请报考人员按照报名条件和有关要求,慎重决定报名和缴费。

  三、报名时间

  (一)报考初级资格考试人员,网上填报信息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12:00,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18:00,系统关闭后终止填报信息和缴费,缴费成功方可完成报名。

  (二)报考高级资格考试人员,网上填报信息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月27日24时,系统关闭后终止填报;考前网上审核确认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12: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审核确认;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18:00,系统关闭后终止缴费,缴费成功方可完成报名。

  (三)报考中级资格考试人员,网上填报信息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12:00,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18:00,系统关闭后终止填报信息和缴费,缴费成功方可完成报名。

  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考退费。

  四、收费标准

  (一)初级和中级资格:初级和中级资格考试费为每人每科70元。

  (二)高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费每人100元。

  五、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高级资格考试成绩达到我省省内合格标准或“三区三州”合格标准的,由省职称改革办公室、省会计考办核发《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甘肃省内或“三区三州”)成绩合格单》,2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六、考试时间

  (一)初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13日至17日,共10个批次。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3日至17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二)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2023年5月13日8:30-12:00。

  (三)中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9月9日至11日举行,共3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9日至11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会计资格考试时间、批次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七、考务日程

  (一)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1.2023年3月1日前,各市(州)财政局完成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并及时同省财政厅会计考试中心核对考试报名人数;省财政厅会计考试中心完成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2.2023年3月15日前,各市(州)财政局上报初级资格考试考场设置、考试批次、考试安排及考试所需全部设备准备情况,省财政厅将适时安排考务工作检查。

  3.2023年3月16日至31日,省财政厅会计考试中心、考试软件公司及各市(州)财政局联合进行无纸化考试网络环境测试。

  4.2023年4月25日起至参加考试当日止,考生自行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5.2023年4月30日前,各市(州)财政局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报省财政厅会计考试中心。

  6.2023年5月10日至12日,省财政厅会计考试中心、考试软件公司及各市(州)财政局联合,再次进行无纸化考试网络环境测试及全国联调,完成所有考前准备工作后封场。

  7.2023年5月13日开始组织初级、高级资格考试。

  8.财政部将于2023年6月16日前公布初级、6月30日前公布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甘肃省财政厅网站”查询。

  (二)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1.2023年7月11日前,各市(州)财政局完成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并及时同省财政厅会计考试中心核对考试报名人数。

  2.2023年7月20日前,各市(州)财政局上报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考场设置、考试批次、考试安排及考试所需全部设备准备情况,省财政厅将适时安排考务工作检查。

  3.2023年7月24日至31日,省财政厅会计考试中心、考试软件公司及各市(州)财政局联合进行无纸化考试网络环境测试。

  4.2023年8月25日起至参加考试当日止,报考人员自行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5.2023年8月30日前,各市(州)财政局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报省财政厅会计考试中心。

  6.2023年9月6日至8日,省财政厅会计考试中心、考试软件公司及各市(州)财政局联合,再次进行无纸化考试网络环境测试及全国联调,完成所有考前准备工作后封场。

  7.2023年9月9日至11日组织中级资格考试。

  8.财政部将于2023年10月31日前公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甘肃省财政厅网站”查询。

  9.2023年11月24日前,各市(州)财政局完成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名条件审核工作,并以正式文件(加盖财政局公章)上报审核结果至省财政厅会计考试中心。

  八、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各市(州)财政局应按统一规定的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工作。

  (二)各市(州)财政局要积极挖掘考试机位资源潜力,采取自建、共建、租赁等方式,科学合理选择考点、编排考场、安排考试批次。

  (三)各市(州)财政局应于开考1周前制定和完善本地区应急方案,于开考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及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开考1日前完成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各市(州)财政局要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提高政治站位和服务意识,增强安全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与人社、电力、公安、无线电管理及防疫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的工作,确保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五)各市(州)财政局要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六)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期间(甘肃考区)咨询电话。

  单     位

  咨询电话

  兰州市财政局

  0931-8105035 、0931-8105032

  白银市财政局

  0943-8222460

  天水市财政局

  0938-8215109

  嘉峪关市财政局

  0937-6318438

  金昌市财政局

  0935-8213578 

  酒泉市财政局

  0937-2672405

  张掖市财政局

  0936-8360506

  武威市财政局

  0935-2258249

  平凉市财政局

  0933-8214830

  庆阳市财政局

  0934-8687920

  定西市财政局

  0932-8621419

  陇南市财政局

  0939-8210848 

  甘南州财政局

  0941-8210939

  临夏州财政局

  0930-6223430 

  兰州新区财政局

  0931-8259770

  甘肃省财政厅

  0931-8891046、0931-8891032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月5日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现将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湖南考区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注意事项

  1.本通知所述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取得函授、自考等成人类非全日制后续学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日。

  2.本通知所述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但不包括其全日制学历在校学习和实习时间,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研究生(提供就业社保证明),学习期间计算工作年限。非在职人员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不计算工作年限。

  二、考试时间、科目和大纲

  中级资格考试于2022年9月3日至5日举行,共3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3日至5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三、考试报名

  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需首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我省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报名考试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学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均不在我省范围内的,不能在我省报名、考试。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应在2022年3月10日-31日内(考试报名及缴费统一在3月31日14:00截止)通过以下途径报名缴费:

  (一)手机端报考。报考人员可在手机上关注“湖南财政”微信公众号,进入“便民服务”-“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报名缴费。

  (二)电脑端报考。登录湖南省财政厅官网“会计管理专栏”报名缴费。

  报考人员应准确填写本人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年月、联系方式,应反复核对无误后提交。

  报考以网上报名为主。有以下特殊情况的,可联系各市州会计考办进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不具备规定学历(大专及以上非全日制学历)、但确认能在2022年9月2日前取得的人员;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报考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

  3.其他需要进行现场报名的人员。

  报考人员须在考试前两周内登录湖南省财政厅网站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将不能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四、资格审查

  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报考人员报考前自我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公布后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复查制和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资料和所填报的信息需承诺真实有效,所有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何时,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一)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学历、资历等),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能报名,必须诚信报名、诚信参考。

  (二)资格复审。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省会计考办将及时通过湖南省财政厅网站发布中级资格考试资格复审通知。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报考人员学历、资历等相关条件。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相应考试成绩、不发确认文件、不予发证。

  2021、2022年两年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和2022年一次性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需在2022年进行资格复审。因有特殊原因、未在各市州会计考办指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可在2023年度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复审时补办一次资格复审。届时仍不补办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省会计考办清理相关数据,不再予资格复审及发证。

  五、收费标准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湖南考区)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湘财会〔2019〕11号)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

  六、咨询电话

  序号

  市州

  咨询电话

  1

  长沙市财政局会计处

  0731-88665202

  2

  株洲市财政局会计科

  0731-28680848

  3

  湘潭市财政局会计科

  0731-58276050

  4

  衡阳市财政局会计科

  0734-8867790

  5

  邵阳市财政局会计科

  0739-5393506

  6

  岳阳市财政局会计科

  0730-8850163

  7

  常德市财政局会计科

  0736-7226785

  8

  张家界市财政局会计科

  0744-8389017

  9

  益阳市财政局会计科

  0737-6204005

  10

  永州市财政局会计科

  0746-8369827

  11

  郴州市财政局会计与信息科

  0735-2371007

  12

  娄底市财政局会计科

  0738-8313742

  13

  怀化市财政局会计科

  0745-2717125

  14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会计科

  0743-8518018

   


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湖南考区考试公告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湖南考区考试公告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湖南考区考试公告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 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湖南考区考试公告已关闭评论
  • A+
所属分类: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