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1-13 08:18:49

高考招生组解读年高考招生政策:权威专家为您详解

本文目录

  1. 高考校招是什么意思?
  2. 中南民族大学高考招生政策解读?
  3. 2021职高高考政策?
  4. 2021河南高考人数和招生计划?
  5. 高考定向招生是什么意思?

高考校招是什么意思?

所谓高考校招就是指:高等教育院校按照国家规定和相关政策招收新生。

指学生在通过高考自主招生笔试和面试之后,能够得到相应的高考降分政策。考生在通过该高校的自主招生考试后,学校会与其签订招生考试合同,对其给予高考优惠政策

中南民族大学高考招生政策解读?

1、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考生的招生计划和汉族的招生计划是分开的,分数一般在各省也分开划定的。这个在你省招生指南手册中有。你可以看看。

2、该校关于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总数要大于等于65%,这个一般是分各省指标的,但是少数民族考生多的省份会相应多一些名额。

3、按照2的逻辑,少生民族考生可以占用汉族考生指标,但是现在都分开划线了,一般不会的。

2021职高高考政策?

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发布

一、升学渠道畅通,升学形式多样

1.“3+3”是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现代职教体系建设项目,由中职与高职院校开展的分段培养,后3年在高职院校就读。学生通过转段录取后须进入项目相应高校学习,不得转报其他学校。市区有扬州高职校、扬州旅游商贸学校招生。高邮、江都、邗江等县(市、区)中专校也有招生。

2.“五年制高职”学制5年,毕业发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大专毕业证书。可以继续参加专升(转)本考试等进入本科院校进一步深造,取得本科文凭。相关学校(如扬州高职校等)与高校联合开办自考助学独立本科,在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期间,由学校统一安排教学,按期参加江苏省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合格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课程符合要求的颁发学位证书。市区有扬州高职校、扬州旅游商贸学校、扬州技师学院招生。宝应、高邮、江都等县(市、区)中专校也有招生。

3.“综合高中”新生入学后注册普高学籍,第一学年学习普高课程,第一学年结束时实行普职分流。学生可选择继续学习普高课程,保留普高学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考。也可选择学习中职课程,注册中职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和职校对口单独招生考试。转入职教的学生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市区有扬州旅游商贸学校和扬州弘扬中专招生。江都区、邗江区等有关中专学校也有招生。

4.“职教对口单招”学制3年,毕业时参加普通高校面向职业学校学生的对口单独招生考试,可升入省内本、专科院校深造。往届职教毕业生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市区主要有扬州弘扬中专招生。各县(市、区)中专校都有招生。

5. 其他“职业中专”的学生若有升学意向的,通过职教学业水平考试,也可以报名参加职教对口单招考试,参与招生录取。

就业需求大、就业品质高、

就业待遇好

1.就业需求大。目前有一技之长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供不应求,企业需求量非常大,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已远远不能满足企业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全市职业学校订单培养专业超过50%,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

2.就业品质高。我市职教毕业生广泛分布在北京、上海、南京和“苏、锡、常”等经济发达地区知名企业就业。近年来,随着大批外资、合资及国内一些重大企业落户扬州,以及一批扬州本土企业的发展壮大,许多毕业生选择了留在扬州本地就业,中职毕业生在扬就业率达到85%以上。由于实现了校企合作育人的无缝对接和校企订单培养,很多学生毕业后不久就走上了企业的管理岗位,实现了高品质的对口就业。

3.就业待遇好。高品质的就业必然带来高水平的收入。除经济发达地区外,许多本地企业在工资待遇、劳动保障等方面也逐步与苏南等发达地区相近,基本都落实了“五险一金”等基本劳动保障。也有一部分学生在学校学到了一技之长和创业基本知识,毕业后实现自主创业。

需要提醒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职教志愿填报问题

今年市区职教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29日至5月31日,网上填报志愿确认截至时间为:5月31日24:00。各学校将网上填报志愿打印,由学生及家长签名确认。市区各类学校、专业志愿分普教与职教两个系列。普通高中属普教系列,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属职教系列。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可选择填报普教系列或职教系列。填报职教系列的考生分两条线填报志愿,即填报师范、五年制高职、省属中专校和职业院校(含综合高中、“3+3”、对口单招班)4个专业,或填报师范、五年制高职、省属中专校和技工院校4个专业,职业院校志愿与技工院校志愿互不兼报。

(二)关于职教招生相关问题

1.职教系列招生录取。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职教系列录取原则上在规定时间,按照学生的志愿,在学校确定的各专业分数线内,由学校自主招生。已经被相关学校录取的学生,其他学校不得再录取。

2.市区综合高中招生。今年市区综合高中由扬州弘扬中专和扬州旅游商贸学校2所学校举办,计划招收550名。在市区普通高中网上市场招生结束后开始录取。

(三)关于规范职教招生行为有关问题

1.现代职教体系“3+3”项目必须经过省教育厅批准。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都不得擅自举办“3+3”,更不得承诺直升或对接大专院校。

2 .职教专业设置国家有严格限制。国家对幼师(含学前教育等)、农村医药、护理等专业有严格的限制,未经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批准,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不得举办以上相关专业。省教育厅文件规定,高校也不得面向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开展师范专业学历继续教育。

3 .不得干预学生志愿填报和有偿招生。各初中学校以及相关人员要积极支持考生自主选择升学意愿,不得误导、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学生正常填报志愿。不得接受招生学校、招生中介机构提供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各招生学校一律不得进行有偿招生。对有偿招生行为,视情形将依法依纪依规作出相应的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关于职教学费免费和奖助学金有关问题

1.免学费政策。国家实行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收学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参照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确定,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继续向学生收取。民办学校各校的收费标准参见招生简章。

2.奖助学金政策。国家实行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每生每年2000元的助学金。五年制高职后两年学生按规定缴纳学费并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2021河南高考人数和招生计划?

2021年河南高考参考人数是125万。

2021年河南省高考招生计划

一、要认真做好招生计划编制工作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核定的本科招生计划,不得随意更改招生计划。继续实施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继续将招生计划增量向中西部地区和考生大省倾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严格控制属地招生计划比例,合理确定分省招生名额。

  二、继续实施重点高校专项计划

  按照中央脱贫攻坚有关部署,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21年仍可继续享受专项计划政策。各地和有关高校要严格报考条件,加强资格审核,优化招录程序,推动专项计划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有关高校要统筹做好专项计划录取考生培养工作,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加大培养帮扶力度。

  三、进一步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政策

  各地要加强中高考报名政策统筹衔接,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能在当地参加高考。要加强政策宣传,组织中学在高一新生入学、各学期开学等关键节点,通过签署政策知晓书等形式,提醒高考所需相关手续,确保学生和家长熟知高考报名政策。要会同有关部门提前做好摸底核查,针对不同情况,加强分类引导。对于因特殊原因不符合流入地报考条件的考生,流入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要主动协调流出地予以稳妥处理,原则上回流出地参加高考。要进一步加强高考报名资格审核,严格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高考移民”,切实维护高考招生秩序。

高考定向招生是什么意思?

“定向就业”招生是为了帮助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工作环境比较艰苦的行业培养人才,保证他们得到一定数量的毕业生而制定的一项政策。普通高校可以把招生来源地区和毕业生就业适当结合起来,按国家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列入“定向就业”招生计划。考生自愿填报有关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志愿并按有关政策一旦被录取为定向生。 目前,有国防定向生和普通定向生。考生须在入学注册前与高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有关定向就业协议,高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 定向就业招生以个人定向志愿为准,考生不再与定向单位联系,不再与定向单位签订协议,考生填报的定向志愿即视为愿意到定向单位就业,定向单位只与委托培养高校签订协议即可。定向志愿只能填涂在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 大部分定向生可免交学杂费,并根据学习和表现情况享受定向奖学金。学习成绩优异的,经定向单位同意也可以研究生。定向生毕业后必须到定向地区或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不超过六年(含见习期一年),服务期满后允许流动;拒绝去定向地区或定向单位工作的,须退还所得人全部奖学金,补交学杂费,并向学校缴纳部分增减费。如学生原定向单位或地区因情况变化不再需要,将由分配部门按非定向国家任务招生安排就业。 高校安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之前,应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用人需求协议书,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教育部备案。教育部要求高校对定向就业招生的宣传工作做到详细、明确,对定向生的就业去向、奖学金设置、定向就业协议签订等有关要求应通过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录取时,教育部要求各有关省级招办对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须安排在非定向就业招生同一批次,同时向有关高等学校投档。若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省级招办补充投档,高等学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如生源仍不充足,应就地转为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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